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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0-007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万元(含税);

  2019年度计划分派现金股利3,494,400.0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8%,主要为了保证公司的现金流,降低新冠疫情带来的风险,并平衡公司当前的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18,935,298.60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87,580.74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313,169.15元,历年滚存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88,742,334.21元。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向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配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3,494,4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4.78%。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1、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突然大规模爆发,公司各生产基地及上下游产业链的复工延迟,短期内对生产和销售造成一定影响,公司需保证现金流稳定,以降低新冠疫情对日常经营的负面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光机电一体化、机器视觉业务以及数字电视网络编辑及播放系统业务,所在行业存在研发周期长、技术门槛高、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报期长等特点。为了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核心,以创新和资本为驱动,采取产品多元化经营模式,持续进行创新投入以确保公司的行业核心地位。

  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了应对市场与产业的变化与革新,加强产品研发与成果转化,培育并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公司对主营业务整合、新产品研发推广及运营的投入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为保证公司现有业务的稳步增长、后续业务的有效开拓以及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有必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储备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业务开展,保障公司业务顺利推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发展规划,在保障公司股东现金分红的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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