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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6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Fang James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7,631,447.9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7,996,413.9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003,3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32%。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了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中,独立董事按照8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非独立董事薪酬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Fang James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 Fang James先生和一致行动人方胜康先生、吴兴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方胜康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方胜康先生和一致行动人Fang James先生、吴兴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吴兴杰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吴兴杰先生和一致行动人Fang James先生、方胜康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刘文龙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董事刘文龙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马国鑫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马国鑫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杜立民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杜立民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周夏飞女士2020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周夏飞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了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了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方胜康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方胜康先生和一致行动人Fang James先生、吴兴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吴兴杰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吴兴杰先生和一致行动人Fang James先生、方胜康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文龙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刘文龙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方国樑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工程师孙德富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作为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一项措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间:1 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保费金额和核心保障范围内,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与上述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8)。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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