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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0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7,631,447.9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7,996,413.9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003,3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49.32%。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符合公司资金需求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一致同意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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