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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7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转股代码:191547          转股简称:索发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

  3.业务规模

  大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2018年度共为148家(含H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义喜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起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的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并购重组及债券公开发行审计等工作,从事证券业务服务1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肖俊龙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以及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小旗欧飞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海臣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起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并购重组及债券公开发行审计等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以上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2019年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19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2018年审计费用80万元)增加2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大信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并鉴于大信在公司年度审计及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中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对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作出决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大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且大信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信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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