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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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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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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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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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0-012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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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罗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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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陈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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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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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19年度聘请立信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基于2019年度的审计服务范围,公司拟定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作为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也有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必要保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就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事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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