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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0-005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下午2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升亮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37.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8.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9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五、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建立在2019年经营情况与2020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0)。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八、审议《关于确认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监事陈升亮先生、程解珍女士、任青女士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表决权低于法定有效表决票,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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