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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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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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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提商誉减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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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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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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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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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吴培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雪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立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减少100%,减少原因主要系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将持有目的为双重目的的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增长138.19%,增加原因系预付光学膜二期工程项目资金增长所致;
(3)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增长76.95%,主要原因系应付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4)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248.27%,主要原因系本期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5)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9.52%,主要原因系本期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8.1%,主要原因系理财收益重分类至投益收益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政府补助重分类至其他收益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025.57%,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期间公司损赠200万救助款所致;
(9)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0.3%,主要原因系抢抓生产组织管理,坚定提速增效,实现单位固定成本压降,坚持创新开发持续优化结构,实现单位毛利率提升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636.03%,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系理财产品到期收回,资金增加所致;
(1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系购买理财产品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2.740%,主要原因系购买理财产品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培服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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