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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0-050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所的注册会计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其服务对象包括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百余家企事业单位。且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兢兢业业、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以及市场行情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并代表公司签署与此有关的合同、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企业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时间:2013年11月13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4、执业资质:中兴财光华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等省市设有36家分支机构。

  5、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6、投资者保护能力:2019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8,205.05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中兴财光华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姚庚春。中兴财光华2019年底有合伙人127人,比上年增加 14人;截至2019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983人,比上年增加17名;注册会计师中有500多名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19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988人。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洪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8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IPO申报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墨,注册会计师,2012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业务,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财务审计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国伟,注册会计师,2001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三)业务规模

  2018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108,624.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169.3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0,274.35万元;净资产9,228.51万元。出具上市公司2018年度年报审计客户数量4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772.00万元,资产均值225.90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四)执业信息及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近三年因执行上市公司业务受到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情况如下表,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多年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的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有充分理由相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及保护投资者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同意函》;

  4、《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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