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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0-029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署的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2019年大华会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80万元。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聘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酬金。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2、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3、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邱俊洲、覃业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邱俊洲 2007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 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 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 务年限 13 年,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

  覃业贵 201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上市公司 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年限 7 年,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

  (三)业务信息

  1、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3、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4、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5、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邱俊洲,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3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覃业贵,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7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项目合伙人邱俊洲2019年度受到自律处分1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和本期签字会计师覃业贵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材料、资质、审计工作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对该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作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在任期内能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期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4、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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