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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6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70,000.00元。截至2016年7月20日止,上述资金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6]G15001660218号《验资报告》审验。

  2、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9,532,599.03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93,457,038.6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075,560.40元(已考虑加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62,599.03元)。剩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转为日常经营使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六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38,679.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161,320.75元。截至2019年12月10日止,上述资金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8036150146号”《验证报告》。

  2、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运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80,000,000.00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8,623.27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02,189,944.02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102,189,944.02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

  注: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高要华锋和东海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18日,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高要华锋及东海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肇庆端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订了《关于终止本公司及相关方与东海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协议》;同时,公司、高要华锋及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肇庆端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新建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高要华锋和中信建投证券共同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华创”)、理工华创全资子公司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北理华创”)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

  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广东北理华创以及理工华创。公司、理工华创、广东北理华创和中信建投证券共同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转作日常经营使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02,189,944.02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56,241,3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6]G15001660229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9年12月1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实施。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8,000万元。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超募资金。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变更

  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对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累计已投入7,637.6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7,328.87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净利息收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入308.77万元。

  一方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仅募集7,325.57万元投入“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与该项目原总投资额(13,658.00万元)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相对较小,自有资金余额较低,导致银行借款等融资能力受限,在此背景下,为保持健康的财务结构,公司继续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筹资方式投资该项目的可行性较小;另一方面,“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作为公司IPO项目,于2013年即完成规划设计并备案,而自2013年以来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上涨较快且低压腐蚀箔生产技术也不断更新换代,2016年7月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充分消化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费用上涨及技术更新给项目实施成本带来的影响,陆续建成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无法在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额下完成剩余9条生产线的投资。

  在此背景及原因下,公司“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为“新建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变更前投资金额为11,848.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7,325.57万元。变更后项目的投资金额为7,637.6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变。公司根据建设内容的调整相应调整该项目的预计效益。

  (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607.5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将结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6,075,560.40元从专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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