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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0-028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19楼周大生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议案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8: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9: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10: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1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第7、11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第5-9、11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第1-10、12-1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11、14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

  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晓达、刘燕香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3楼

  邮政编码:518020

  电话:0755-61866669-8818

  5、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7”,投票简称为“周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提案按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股东代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普通股股数: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附件三: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0年5月21日 16:00 之前送达、邮寄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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