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0-026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在太原市长风街115号世纪广场B座21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燕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按规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全部内容,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2,715,112.81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05,842,869.57元,扣除2019年度永续债付息162,000,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72,710,223.64元,减去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113,264.59元,2019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154,019,381.34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8,947,368.4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20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满足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减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86,027.18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公司已按照准则的规定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经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主要收入为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采用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重大影响。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年初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未调整上年年末数。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财会[2017]22号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连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与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按规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全部内容,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

  2、《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