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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5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15日《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5号)的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41.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7,8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498,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3,302,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31日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4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2,002,246.77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063,216.45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23,418,905.04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9,660.86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8,240,000.00元,募集资金尚余178,532,213.86元(含存款利息),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78,532,213.86元;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8年1月23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4月4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8月17日,公司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嘉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津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2,002,246.77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5,824万元。

  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零。(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变更了1个项目,涉及金额为人民币28,356.5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6.67%。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1、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额,由38,664.68万元调整至10,0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及建设用地支出约5,000.00万元,项目运营资金约5,000.00万元。根据公司持有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实施主体巴彦淖尔市临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津物流”)的51%股权比例计算,公司预计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30,931.74万元缩减至5,100.00万元。

  公司变更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同可克达拉市恒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疆嘉友恒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结项的议案》,2020年1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5,100.00万元缩减至2,575.21万元。

  巴彦淖尔市保税物流中心(B 型)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施工,并经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联合验收通过,取得《保税物流中心(B 型)注册登记证书》。鉴于本项目已完成封关运营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具备正式运营的条件,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已对本项目进行结项。

  本次变更后,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23,865.5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实际转出时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准)暂未确定用途,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全部或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待有新项目再行投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项目利用募集资金应投入金额2,575.21万元,利用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2,371.25万元,尚未支付工程建设供应商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共计203.96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嘉友国际《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嘉友国际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0585号)》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缩减规模,本期实际投入金额1,181.29万元,收到财政局退还的使用募集资金购地款2,611.20万元,导致当期支付净额为--1,429.91万元。

  注5:2020年3月13 日,经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甘嘉友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升级改造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至 2021 年 8 月。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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