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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0-04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将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影响,但对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其他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影响较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关于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处理遵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关于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处理遵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明确了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以及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作出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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