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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23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变更原因: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变更前收入业务采用的会计政策:《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旧收入准则》”)。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旧收入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项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未来在处理常旅客会员权益时将按《新收入准则》,按合同承诺的性质,分别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合同负债。《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否涉及追溯调整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对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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