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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其中收入准则变更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于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 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具体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 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修订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 生实质性影响。

  三、 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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