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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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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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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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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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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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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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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58 证券简称:中国科传 公告编号:2020-010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要提交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鹏、索继栓、张勇、刘荣光回避表决,其余董事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冯玲回避表决,其余监事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19年已发生关联交易和2020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协议均已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公司2019年已发生关联交易和2020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已签订或即将签订交易合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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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联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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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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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联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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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
1.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73.66%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为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43.4%的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北街16号
注册资本:70,093.42696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组织所属单位出版物的出版(含合作出版、版权贸易)、发行(含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连锁经营、展览)、印刷、复制、进出口相关业务;经营、管理所属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文艺创作与表演;从事文化经纪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节目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礼仪服务;电影摄制;演出经纪。
2.关联方名称: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幸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工业区一号楼101号
注册资本:19,674.89396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书刊及商标印刷、排版、制版、烫金、装订加工;食品纸制品包装;普通货运;销售印刷物资、印刷机械及零配件、部件、五金交电、纸制品;承接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指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2020年度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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