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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