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金寨县人民政府签订《重型钢构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
![]() |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 |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泽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人民币12,48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1.80%,主要是本期支付并购浙江科赛股权尾款2,040万元及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人民币5,40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9.82%,主要是应收票据在本期到期托收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人民币1,05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00.17%,主要是本期高信用级别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人民币4,05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81.77%,主要是本期预付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人民币2,566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0.64%,主要是本期结算货款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人民币89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63.67%,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人民币53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4.57%,主要是本期支付已计提年终奖金所致。
8、应付税费期末余额人民币139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2.52%,主要是本期缴纳已计提税款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人民币1,96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4.60%,主要是本期支付并购浙江科赛股权尾款2,040万元所致。
10、研发费用1-3月较上年同期增加290万元,增幅42.44%,主要是本期摊销2019年4月份实施的股权激励费用及新增浙江科赛研发费用(2019年5月并表)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1、其他收益1-3月较上年同期增加190万元,增幅117.57%,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2、投资收益1-3月较上年同期减少307万元,降幅96.64%,主要是本期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13、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205万元,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回款以及应收票据到期托收导致相关坏账准备余额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支出1-3月较上年同期增加47万元,增幅1,529.89%,主要是本期为支持抵抗疫情捐款增加所致。
1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月较上年同期减少217万元,降幅37.03%,主要是本期股权激励摊销费用、研发费用以及支持抗击疫情捐款合计影响利润537万元所致。
16、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0.01%,主要是本期货款收回所致。
17、筹资活动现金流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33.54%。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开发并量产口罩熔喷无纺布专用熔喷料和驻极母粒,产品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和使用。目前,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公司通过转产、扩产、外发等多种模式,五月份将具备日产200吨熔喷料供货能力。
2、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事项,并于巨潮资讯网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006)。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事项,并于巨潮资讯网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015、2020-029)。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宪
2020年4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