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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中低风险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委托理财期限: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银行等全国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中低风险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不涉及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公司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54%,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近一年有一期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风险提示

  1、尽管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五、决策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9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备查文件

  1、麒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麒盛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麒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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