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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0-2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共同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主席薪酬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琴                联系电话:027-87617347-6600

  传真:027-87617400           邮编:430223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77”,投票简称为“国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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