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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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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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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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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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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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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通知,获悉首钢集团将其用于发行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所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概况
首钢集团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其中,2017年4月27日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36.0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2017年9月5日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24.0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2020年4月28日,首钢集团已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到期兑付。
二、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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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首钢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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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首钢集团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关于首钢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177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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