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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0-027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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