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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2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充分考虑到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现金支付的需要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并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经济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提议2019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9,040,112.58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229,351,794.11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61,007,969.6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4,994,031.87元。

  充分考虑到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现金支付的需要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并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经济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提议2019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9,040,112.5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4,994,031.87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氯碱化工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原材料行业,中国氯碱行业由高速进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特种聚氯乙烯、糊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为聚氯乙烯树脂差异化、高端化发展趋势之一。受中美贸易战、反倾销、安全环保节能、出口退税率等政策环境影响,国内烧碱市场价格同比去年明显下滑,市场持续震荡,氯碱企业整体盈利情况有所下跌,国内聚氯乙烯糊树脂因在软制品方面的应用有其独特优势,整体行情较好,价格大致呈“阶梯型”上行走势。

  2019年,国际局势风起云涌,国内经济在结构调整中稳步提质。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以20万吨特种树脂为最终产品的“自备电力→电石→特种树脂”一体化联动经营模式,通过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扩大资产规模,丰富产品品种,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与公司原有产业发挥协同效应、规模效应,为公司提供未来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持续盈利和抵御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稳步发展,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股权需要支付现金,后续生产经营需要辅以充足的现金流来满足后续发展所需。

  (二)公司经营发展阶段

  公司持续剥离非主业资产,坚定围绕核心主业发展壮大的决心,与天业集团协同发展,共同推进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依托天业集团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化工工业园区优势,做好以化工为主线,产品多元化的发展格局。2020年,公司处于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资金的不断投入,来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全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为氯碱化工和塑料节水器材双主业的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片碱销售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近三年来整体盈利能力有所下降。

  单位:元

  ■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发展动力,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扩展和优化聚氯乙烯产品结构,逐步形成“煤→电→电石→聚氯乙烯树脂及副产品→电石渣及其他废弃物制水泥”一体化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公司不断进行技术改造,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环保、信息化管理,降本增效,提升产品品质。根据目前公司资产负债构成和经营情况,及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为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财务费用,2020年度拟通过银行流动资金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 28亿元。

  (四)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现金支付的需要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并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经济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出于经营的谨慎性考虑,认为应当积累一定的资金(包括后续拟实施现金分红所需资金)以备后续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董事会提议2019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499.40万元,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途如下:

  1、公司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尚需支付223,870.95万元现金,通过募集配套资金和自筹等形式予以解决,需要准备资金。

  2、公司持续推进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改创新项目,进行产品品质提升、新项目攻关、新产品研发等,在进行技术储备同时,建设并不断完善现有氯碱化工智能工厂、国家绿色工厂,需要资金支撑。

  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下,为公司营运资金做好准备。

  目前,公司处于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有一定资金压力,为更好地为股东创造效益,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六)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注重现金分红政策,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次数原则上不少于一次,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和股权、购买设备、补充流动资金等资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规划发展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972,522,352股为基数,将公司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2018年5月31日发放现金红利,实际派发48,626,117.60元现金红利。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2,522,352股为基数,将公司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2019年6月3日发放现金红利,实际派发现金股利97,252,235.20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53,901.82万元、49,359.43万元、2,904.01万元,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35,388.42万元,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14,587.84万元,为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1.22%。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8 日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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