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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0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22号)及上交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拟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可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披露的内容及格式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0-01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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