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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91                    公司简称:西水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由于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满足公司未来经营资金需求,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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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公司母公司作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从事保险、贸易、投资管理等业务,其中控股子公司天安财险从事的保险业务收入占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0%以上,成为本公司的核心业务;子公司包头市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裕达昌盛投资有限公司在积极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包头市岩华贸易有限公司在积极开展贸易业务,主要是采用“以销定购”的经营模式,开展煤炭等贸易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最新发布的《2019年4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显示,公司属于“J68. 保险业”。

  子公司天安财险保险主营业务为通过向企业、个人等客户销售保险产品,获取保费收入;取得保费收入后,根据监管规定和自身控制风险的要求,对于部分已承保风险进行再保险;通过对未来赔付责任评估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以满足未来赔付的要求,同时将保险资产进行投资,从而通过承保及投资获取利润。目前公司的核心业务包括财产保险业务承保和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等两大板块。公司经营的主要财产保险产品包括机动车辆保险、非机动车辆保险(企业及家庭财产保险、责任险、保证险、货运险、工程险、船舶险、信用险、特殊风险、农业险)以及短期意外健康保险。在保险资金投资运用领域,公司持续优化资产负债匹配,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投资管理专业化,提升投资收益水平。

  2019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落实“效益为先、降本增效、稳中求进、合规经营”的年度经营思路,确保业务正增长、承保有效益;优化渠道专业化管理体系,推动重点渠道站上新的起飞平台;强化业务品质管理,优化业务结构;战略发展非车,贡献效益增量;加强理赔客服,优化客户体验;探索科技赋能,迈开创新步伐。

  2019年产险行业整体平稳较快发展、盈利水平稳定较好,产险市场运行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国民经济保持中等速度的新常态增长,有助于产险行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2019年产险行业保费同比增长10.7%;二是财产保险行业整体实现承保盈利,综合成本率99.98%,同比优化0.15个百分点;三是监管机构强调把防范系统性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大市场整治和监管力度,有利于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促进财产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天安财险2014年次级定期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公司评级 AA+, 债券评级 AA。

  天安财险2015年资本补充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公司主体评级 AA+,债券评级 AA;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体评级:AA-,债券评级:A+。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保险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87,195.8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5.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2,241.9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56.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913.7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3.99%;经营性净现金流量-5,569,196.0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5758元;净资产收益率-14.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天安财险处置兴业银行股权及本公司因天安财险处置兴业银行股权将对兴业银行核算方法由权益法转换为金融工具核算所致。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自 2019 年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

  [注1]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考虑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对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调整情况详见审计报告附注三(三十四)3、4之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26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新收入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修订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相关“拆出资金”“金融投资:债权投资”“金融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应付债券”“长期借款”等项目中,而不应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单独反映在“利息收入”项目。

  对于上述报表格式变更中简单合并、拆分与调整的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直接进行了调整。

  [注2]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注3]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期财务报表不受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3家,详见年报全文财务报告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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