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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内容:拟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1,37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75,600,000元(含税),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46.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审议情况: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案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口径)201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1,370,021.44元,提取盈余公积48,806,488.72元后,加上2018年末滚存未分配利润1,950,196,079.64元,减去2018年度派发现金红利275,600,000元,2019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17,159,612.36元。

  拟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1,37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75,600,000元(含税),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46.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董事会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现有债务规模以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多方面的考虑,提出该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方案既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方面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相关批准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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