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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0-018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募投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和“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延至2022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号文核准,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价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2元,共计募集资金242,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324.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45.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1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拟延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和“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见下表: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1、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该项目包含大华弶港改扩建项目、大华东辛改扩建项目、大华滨淮改扩建项目和大华种业宿迁子公司新建项目。本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种子生产业务板块的种子生产能力,提升销售能力,提高企业竞争能力。项目预定建设完成期为2020年12月。

  近年来,受我国农产品价格下行、品种放量带来供给激增、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种子行业整体供给过剩明显,种子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压力较大。为保障募投项目投资效益,大华种业前期对部分子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规模和项目进度进行了必要调整,同时因项目用地审批等原因部分子项目未能按期开工,导致项目实施总体进度与计划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大华东辛改扩建项目、大华滨淮改扩建项目处于正常实施状态,大华种业宿迁子公司新建项目经变更后已基本实施完毕。大华弶港改扩建项目因当地政府关于建设用地审批和建设规划许可的相关要求,已对建筑容积率、环境保护方案等相关建设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划,目前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规划等手续已完成,项目将在年内正式开工建设。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及项目建设效果,经过公司充分评估论证,拟延长本项目建设完成期至2022年12月。

  2、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本项目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和生产监控指挥系统的建设和配置。旨在提高公司办公效率、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安全、实现生产远程监控调度,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产品品控。项目预定建设完成期为2020年12月。

  目前,办公自动化系统已基本实施完成,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即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已正式上线运行并持续完善。因5G、物联网、云计算和智慧农业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生产监控指挥系统的技术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保证生产监控指挥系统的实施效果,公司对生产监控指挥系统的建设思路、项目规划、技术路线等的进行了审慎的论证规划,已编制完成项目建设规划方案,系统将尽快启动实施。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及项目建设效果,更好地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和产品品质,经过公司充分评估论证,拟延长本项目建设期至2022年12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 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建设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风险及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主要措施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对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并结合项目当前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综合研判。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市场环境、国家及行业政策、信息技术发展、经营管理状况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出现项目延期、实施情况不及预期、收益不及预期等情况,从而使最终项目收益与预计存在一定的差异。

  为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由公司相关部门专项负责募投项目的推进,加强协调与沟通,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确保项目关键节点如期完成;

  2、指定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积极与项目相关方的工作沟通与协作,配合做好公司各项工作,同时严格监督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项目进度;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实行“优先原则”,由项目实施主体主要负责人直接向总部主管部门或总裁汇报,由主管部门或总裁统筹协调尽快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充分评估后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整体规划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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