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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0-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及其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相应调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临2020-034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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