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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债务重组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为使公司会计政策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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