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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内审部经理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建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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