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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射用药品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射用药品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射用药品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将“注射用药品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6号)核准,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835,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4,090,094.3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3,744,905.66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该事项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核字(2017)第00096号验资报告。

  根据《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及2017年10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方案》,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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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财务部和采购部等相关部门谨慎测算,公司认为“肝素钠制剂产能扩大项目”和“低分子肝素钠产能扩大项目”将分别结余4,246万元和2,254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2017 年10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原募投“肝素钠制剂产能扩大项目”和“低分子肝素钠产能扩大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将预计结余资金全部用于 “注射用药品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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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概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注射用药品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预计投资总金额6,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500万元,若资金不足,不足部分将由健进制药自筹解决。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健进制药有限公司实施,主要用于引进新的注射剂灌装生产线,建设新的全隔离技术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将完成生产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GMP 车间改造及人员配置等。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但由于项目需要满足境外客户高标准,实施过程难度较大,初步验收整改涉及的部分进口备件货期较长,导致公司该项目未能按原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决定将该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射用药品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注射用药品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0年6月30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射用药品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注射用药品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0年6月30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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