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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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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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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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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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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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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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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第一季度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业务,对上期及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项目无影响。
2、债务重组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第一季度未发生债务重组相关业务,对上期及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项目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0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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