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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0-025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以部分生产设备作为融资售后回租的标的物,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融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租赁期限1年。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生产经营需要,为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租赁”)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以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作为融资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浙银租赁融资15,000万元,租赁期限1年,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公司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周向军

  注册资本:叁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承租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浙银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浙银租赁支付租金。

  4、租赁标的物:部分生产设备

  5、融资金额:15,000万元

  6、租赁期限:1年

  拟进行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浙银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为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长期资金保障。本次实施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及公司的生产经营,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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