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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0-024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增加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5,714.60元,增加公司2018年度所有者权益4,375,714.60元,增加2018年度资产总额4,183,261.77元,减少负债总额192,452.83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发现前期会计处理出现差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说明

  1、公司2018年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存在会计估计和判断不合理的情形。

  2、公司2018年发生的研发费存在未合理计入期间费用和不符合资本化的情形。

  3、公司将以前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未在合理期间结转至其他收益。

  4、公司2018年已到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无可转回的应纳税所得额未在到期期间转销。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1、公司将2018年多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冲回:调减2018年资产减值损失16,620,134.57元;调增2018年应收账款7,939,675.38元,调增存货8,680,459.19元。

  2、公司将2018年少计入的研发费用进行更正:调增2018年研发费用5,371,698.11元,调增应付账款2,207,547.17元,调减存货3,164,150.94元。

  3、公司将以前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未结转至其他收益进行更正:调增201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400,000.00元,调减2018年递延收益2,400,000.00元。

  4、公司将2018年已到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无可转回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转销更正:调增2018年所得税费用9,272,721.86元,调减2018年递延所得税资产9,272,721.86元。

  三、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上述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已认真分析原因,并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公司今后将督促相关人员加强业务规则的学习,以提高其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0]004580)。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继续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0]004580);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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