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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0-08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下属控股企业与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恒阳”)、控股子公司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优品”)向恒阳牛业销售冷冻猪肉、牛肉。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恒阳优品从恒阳牛业及其全资子公司购买冷冻猪肉、牛肉产品。

  因恒阳牛业的全资子公司众多,由于全部是同一实际控制人陈阳友先生,因此以下简化为同一位关联人即恒阳牛业。

  2020年度预计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

  2019年度实际发生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

  2、本公司下属控股企业与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物流”)承担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本田”)货物运输及仓储服务。

  2019年度实际发生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

  本公司原副董事长赵序宏先生于2018年12月24日离职,赵序宏先生同时担任新大洲本田董事长。至2019年12月23日前本公司与新大洲本田具有关联关系。自2019年12月24日起本公司与新大洲本田不再具有关联关系。

  (二)审议情况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关联董事无需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上述第(1)项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股东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审阅了上述交易的有关资料,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有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因无关联董事所以不存在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交易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我们同意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阳友

  注册资本:22,560.12万人民币

  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牛、羊屠宰加工;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生产;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冷却肉销售、冷藏;冷冻肉、食品机械、包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农产品(粮食除外)收购;仓储服务;调味品生产(该企业于2014年5月30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

  主要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陈阳友间接持有恒阳牛业的34.8935%股权,陈阳友先生是恒阳牛业的实际控制人。

  恒阳牛业成立于2005年7月26日,主要从事牛肉产业。恒阳牛业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现持股10%以上股东(报告期内为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先生同为恒阳牛业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恒阳牛业法定代表人,关联人恒阳牛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经核实,恒阳牛业是失信责任主体,且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因此,自2019年起与恒阳牛业的关联交易都采取先款后货的交易形式。

  2.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序宏

  注册资本:12,946.50万美元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嘉松中路188号

  经营范围:生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助力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及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研究开发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助力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有关的技术并提供研究成果;进口、批发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或者其子公司生产的摩托整车以及其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根据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的委托向零部件厂商提供的、与用于Honda品牌产品的批量生产零部件、维修用零部件有关的质量维持和采购方面的技术咨询及相关附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大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持有40%股权,其全资子公司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合计持有50%股权。

  新大洲本田成立于2001年9月,主要从事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新大洲本田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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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原副董事长赵序宏先生于2018年12月24日离职,赵序宏先生同时担任新大洲本田董事长。至2019年12月23日前本公司与新大洲本田具有关联关系。自2019年12月24日起本公司与新大洲本田不再具有关联关系。

  经核实,新大洲本田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恒阳牛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肉类商品进口/购买及销售

  甲方、购货方: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乙方、委托采购方: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1.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1.1本合同所称商品为冷冻猪肉、牛肉,指所有由供货方生产或销售的带骨猪肉、牛肉,去骨猪肉、牛肉和猪、牛副产品。

  1.2所进口或购买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以购货方与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的进口合同为准。乙方承诺,保证委托购货方进口、购买的货物符合中国国家政策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负责向购货方提供商品的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商品检验等技术指标,对品质及数量负全部责任。乙方不得因商品的质量或数量等问题而拒不付款提货或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有关义务。

  1.3 销售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以购货方与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

  2. 费用结算方式:

  2.1提货及付款

  乙方根据销售合同,分批进行提货,在提货前根据提货比例向购货方结清货款及其他费用。商品出库后,相关权利归乙方所有。

  2.2 汇率

  本协议所涉汇率以乙方提货日的即期汇率为准进行结算。

  (二)肉类采购

  需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

  供方: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需双方约定,需方向供方购买冷冻猪肉、牛肉。

  1.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1.1本协议所称商品为由供货方生产或销售的各类猪、牛肉调理品和其他食品。

  1.2 供需双方交易的商品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以供需双方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为准。

  2. 质量标准:供方承诺,所销售产品符合国家相应的质量及检验检疫标准。

  3. 货物交付:

  3.1供方承诺,货物送到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具体地点由双方采购合同约定。

  3.2 运费负担:供方负责到交货地的运费。

  3.3 供方负责在交货前的储存和运输,保证货物质量及包装完好。供方在收到15%货款后2个工作日内交付合同约定货物。

  3. 货款结算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总货款的15%作为定金。

  货物完全交付需方后,需方当日需向供方支付完剩余货款。

  同时,供方向需方提供货品的报关单及进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证明。

  需方应将货款依上述约定支付至供方指定账户,供方应在采购合同上提供账户信息。

  4. 发票出具

  供方需将发票随同货物一起交给需方,付款遵循先款后票的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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