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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

  2019年度,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最高准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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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全程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工作合法规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议的工作;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对 2019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的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股权情况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对外投资及出售资产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规范,且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董事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对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八)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监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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