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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3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与公司合作以来,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67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杜小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廖慕桃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宁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相关审计费用。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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