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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3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38,760.00万元。其中,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为102,360.0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采购产品、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为29,250.0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租赁办公场地,预计租赁费金额为7,050.0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固定资产交易,预计金额为100.00万元。

  (二)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严伟先生、汪栋杰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向上述关联方企业销售商品12,719.90万元,累计向上述关联方企业采购材料3,414.84万元,累计与上述关联方企业发生租赁费1,598.73万元,累计与上述关联方企业销售固定资产交易34.3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AQA S.R.L基本情况:

  ■

  2、济南格格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3、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4、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676.8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9,953.70万元,总资产人民币901,551.7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8,915.6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珠海赛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81.6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6.22万元,总资产人民币975.7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04.3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6、珠海格之格云商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7、珠海协隆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8、嘉智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9、淮安欣展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10、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述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各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依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严伟先生、汪栋杰先生应予以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结合公司2019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计划,本次审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发生的,也是必要的、有利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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