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3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1)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2)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阳女士代表监事会做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36,354,171.2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7,113,597.75元,截至2019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160,759,426.54元。

  由于截至2019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盈利状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0-033)。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较为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4)。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十余年的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变化、行业工艺技术变化等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1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杨阳女士和胡学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5.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杨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5.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胡学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