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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0-045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务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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