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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销售,公司煤炭品种为老年褐煤,变质程度低,为优质动力褐煤和区域内较好的取暖用煤,多用于发电、生产、取暖及民用。2019年度,国家积极推进相关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有序释放优质产能,着力推动产能减量置换,优化煤炭生产结构,不断提高煤炭有效供给质量,去产能工作重点专向结构性去产能,对稳定煤炭供需形势,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4亿元,同比减少3.18%;实现净利润-0.78亿元,同比增加利润68.92%。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48.46亿元,比年初减少6.91%;所有者权益38.44亿元,比年初减少7.57%。2019年煤炭销售结构为地销煤销量占42.30%,市场煤销量占25.16%,电煤销量占32.54%。

  公司2019年煤炭销售数量为551.50万吨,与上年同期496.78万吨相比增加54.72万吨,上升幅度11.01%,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15.62元/吨,与上年同期337.85元/吨相比下跌22.23元/吨,下跌幅度6.58%。煤炭销售收入174,064.07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6,223.40万元。公司2019年度在产煤矿为风水沟矿、老公营子矿、六家矿,合计产能570万吨,西露天矿深部开采技术改造审批手续尚未完成,报告期内仍处于停产阶段。

  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一是2019年公司收到去产能奖补资金计入当期损益较2018年增加9,837.26万元;二是2019年公司收到客户欠款,冲回坏账准备5,819.14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4亿元,同比减少3.18%;实现净利润-0.78亿元,同比增加利润68.92%。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48.46亿元,比年初减少6.91%;所有者权益38.44亿元,比年初减少7.57%。2019年煤炭销售结构为地销煤销量占42.30%,市场煤销量占25.16%,电煤销量占32.54%。

  公司2019年煤炭销售数量为551.50万吨,与上年同期496.78万吨相比增加54.72万吨,上升幅度11.01%,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15.62元/吨,与上年同期337.85元/吨相比下跌22.23元/吨,下跌幅度6.58%。煤炭销售收入174,064.07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6,223.40万元。公司2019年度在产煤矿为风水沟矿、老公营子矿、六家矿,合计产能570万吨,西露天矿深部开采技术改造审批手续尚未完成,报告期内仍处于停产阶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4亿元,同比减少3.18%;营业成本24.76亿元,同比减少1.30%;实现净利润-0.78亿元,同比增加利润68.92%。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一是2019年公司收到去产能奖补资金计入当期损益较2018年增加9,837.26万元;二是2019年公司收到客户欠款,冲回坏账准备5,819.14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于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修订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会计准则37号、2019年5月9日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7号和2019年5月16日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12号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按照2019年4月30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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