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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及其下属单位、怀化市智慧中方建设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中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7,300万元。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深投控及其下属单位、智慧中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215.85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戈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投控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英飞拓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

  深投控目前持有公司26.35%的股份,深投控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深投控成立于2004年10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勇健,注册资本276.49亿元,主营业务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该公司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深投控总资产为6,997亿元,净资产为3,062亿元;2019年度,深投控实现营业收入1,968.2亿元,净利润246.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深投控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英飞拓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深投控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第10.1.3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怀化市智慧中方建设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务祥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生态城银松路21号人大楼一楼

  经营范围:智慧城市项目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月31日,智慧中方总资产为15,439.33万元,净资产为7,161.83万元;2019年度,智慧中方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1.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公司认定智慧中方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销售材料、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交易合同,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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