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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16:30在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传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29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期间,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确认2019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53.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0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已发生或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1号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与银行存款类业务。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2号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部分首期授予对象与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际实现的业绩情况未满足《激励计划》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相关业绩考核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3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 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5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第一、二、三、四、六、八、十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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