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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3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2017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并由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6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公开发行了882.505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250.5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5,920,977.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6,584,722.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1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972.0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10026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三、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说明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时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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