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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有专项说明,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PCB化学品、锂电池材料及化学试剂三大类。公司生产的PCB化学品具有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特点,并进一步向PCB制造湿法流程的完整化学品体系延伸,为下游客户PCB制造湿法流程化学品提供切实有效的整体解决方案。锂电池材料是公司在多级串联络合萃取提纯技术和结晶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国际领先的电池材料生产工艺制造出来的系列产品,具有品质稳定、高压实密度、循环稳定等特点。化学试剂是公司的传统产品,经过几十载的不断研究创新,公司所生产的化学试剂代表行业技术优势水平。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PCB化学品分为高纯化学品及复配化学品。高纯化学品包括:孔金属化镀铜系列、镀镍金系列、镀锡系列等;复配化学品包括:完成表面处理系列、褪膜系列、化学沉铜系列等。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互连技术的专用化学品,如PCB制作的棕化工艺、褪膜工艺、孔金属化镀铜工艺、镀镍工艺、镀锡工艺、新型无铅PCB表面处理工艺等专用化学品。

  锂电池材料主要产品有三元前驱体及三元材料系列产品,磷酸铁、磷酸铁锂及磷酸锰铁锂系列产品,钴盐、镍盐、锰盐系列产品等。

  化学试剂产品包括分析与专用试剂,主要应用于分析测试、教学、科研开发以及新兴技术领域的专用化学品,其中超净高纯试剂化学试剂为集成电路(IC)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VLSI)制造过程中的关键性基础化工材料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出具了《2018年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光华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AA-。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未发生变化。上述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2019年6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362.15万元,同比增长12.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0.54万元,同比下降89.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75万元,同比下降100.4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68.64万元,同比增长215.95%,基本每股收益0.04元,同比下降88.89%。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资产259,393.38万元,同比增长4.9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5,086.09万元,同比下降1.42%。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动电子化学品原料结构优化、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作,从源头降低污染物排放,对电子化学品绿色化提质增效项目进行改扩建,包括焙烧-锂浸出系统生产线;镍/钴/铜浸出-萃取分离系统生产线;碳酸锂生产、硫酸铜结晶、硫酸锰生产系统生产线;负极石墨粉回收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该项目也是继续构建和完善锂离子电池材料价值链前端的重要举措之一,将有力提升对锂电池材料产品上游原料的整合能力,增强锂电池材料主要产品的价值链优势,促进公司锂电池基础材料平台化战略的发展。其次,公司入选工信部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表明公司的基础建设、产品生产、环境排放等指标均已达到国家要求的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国标评价要求,是符合国家绿色制造重点支持方向的企业升级改造工作。

  在5G电子化学品方面,全资子公司东硕科技立项5G移动通信板孔导通电子化学品的研发及产业化,该项目主要适用于5G移动通信板孔导通化技术开发为目标,攻克添加剂核心化合物结构、合成与应用难题,并研发出通盲孔导通化添加剂配方,实现产业化。针对通盲孔填孔时间较长,通孔孔角存在切削及电流范围较小的问题,通过化学配方调节与电化学参数控制,使添加剂在槽液的分散能力更加均匀性,提升产品的质量。

  公司通过开展锂电池的梯级利用、拆解、金属综合回收及电池材料再制造等业务稳步推进。首先减少环境污染,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兼顾社会效益与企业利益,有助于加快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业务拓展,是完善公司新能源产业战略布局的具体措施;其次,公司已在在精细化学品方面建立了一整套成熟的工艺流程和技术储备,并在镍、钴、锂的处理和回收利用方面进行了成功实践,并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公司研发的镍钴锰三元材料前驱体,在制备工艺方面具有创新性,电性能优异、安全性好。公司将使用公司技术储备,利用各种动力电池(铅酸电池除外)经循环利用生产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镍钴锰多元材料产品。在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方面,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协同络合萃取”到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的完整产业链,还具备了二次资源回收的能力,在品质控制和生产成本上都具有优势。

  新能源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产品进入验证阶段。锂电池正极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取决于使用的原材料性能和质量、生产工艺条件、产品技术路线等多种因素,其中原材料性能和质量将直接决定最终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如磷酸铁的纯度部分决定了磷酸铁锂的纯度、比容量、存储性能、循环寿命等关键指标;磷酸铁的形貌和尺寸部分决定了磷酸铁锂的其他部分核心指标,如超细磷酸铁可制备适用于对低温放电及大电流放电性能有极高要求的启停电池的功率型磷酸铁锂,二微米级磷酸铁可制备适用于对能量密度有极高要求的长续航纯电动车电池的能量型磷酸铁锂等。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约12.72%,业务规模保持稳步增长,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是:(1)整体经济环境较差,金属价格持续下跌,下游需求弱,对各产品的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各类产品毛利率较上年相比有不同幅度的下降,综合毛利下降约5个百分点,对毛利额的影响约9,000万元;(2)新设立的子公司在运营初期尚未产生效益,新增运营费用对报告期利润的影响约1,300万元;(3)为保持创新能力,报告期新增研发投入约2,500万元;(4)受发行可转债及因经营需要融资增加的影响,报告期利息费用增加约2,300万元;上述原因对报告期利润的影响总额约15,100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投资设立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已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本公司拥有对其100%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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