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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周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卢世玉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885万股(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实施完成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作相应调整)。实施回购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885万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情况,总股本将由233,315,940股变更为233,167,09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233,315,940元变更为233,167,090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5号楼

  2、邮编:200233

  3、申报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14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人:高冬冬

  5、联系电话:021-33674997

  6、传真:021-64647869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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