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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0,098,97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从事汽车电子、精密压铸、精密电子部件以及LED照明等业务。

  分板块情况说明如下:

  1、汽车电子板块专注于车载影音、车载智能网联、车载导航、数字仪表、流媒体后视镜、高级驾驶辅助(ADAS)、360环视系统、抬头显示(HUD)、空调控制器、车载摄像头、无线充电、胎压监测等汽车智能及安全产品线,并逐步将其系统集成为智能驾驶舱,增强产品同车厂的配套能力。

  产品在驾驶舱内的应用场景示意图

  2、精密压铸板块目前拥有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3C电子部件等较全面的产品线。汽车关键部件主要用于汽车底盘系统、汽车转向系统、汽车发动机及变速箱、汽车传动系统、智能钥匙、新能源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等;精密3C电子部件广泛应用于包括航空、机械、电子、光通信等行业在内的各类连接器及结构件等,竞争力持续提升。

  3、精密电子板块拥有机芯、激光头及组件、车载翻转机构等产品线,其中消费类机芯产销量位居行业前列。

  4、LED照明板块拥有LED封装、LED电源、LED照明灯具等业务,逐步发展智能照明、商业和工业照明等高附加值产品。

  公司的生产与销售工作主要由各个下属企业自主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国内外汽车行业持续低迷。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公司紧贴市场需求,优化客户,优化订单,升级客户,持续改善,运营效率和经营质量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340.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9.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7.79%。

  (一)汽车电子业务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2019年我国汽车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压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36万辆和2,144.4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9.2%和9.6%。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840.7万辆,同比下降15.8%。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前期研发投入的新项目陆续量产,中控类产品配套的新车型增多。且前期优化客户、优化订单取得进展,高附加值的产品销售比例进一步提高,毛利率有所增长。

  公司新产品车载智能网联、大屏数字仪表、流媒体后视镜、360环视、无线充电等已进入主流车厂并量产。

  (二)精密压铸业务

  2019年,公司精密压铸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增长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9%,对主要汽车产品客户的营业收入稳步提高,经营效益稳步提高。市场方面,成功开拓了如德国Behr-Hella (贝洱海拉)、Marquardt(马夸特)等新客户;成功导入了德国大陆DCDC风冷等一批优质新项目。新成立的表面处理项目2019年底前实现了小批量试产,新厂房于2019年下半年启用,工厂低成本智能化改造等有序推进,提高了市场开拓的配套增值能力。

  (三)精密电子部件业务

  2019年,公司精密电子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2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94%,光盘业务(包括激光头、机芯)所处的细分市场持续萎缩,但公司仍保持较高的行业地位。

  (四)LED照明业务

  2019年,公司LED照明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55%,但毛利率由上年的13.54%增长至19.62%。主要原因是优化产品结构,低毛利产品销售额下降,智能照明及欧洲区域商业照明等产品的销售额有所增长,销售占比逐步提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分类。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在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经营租赁款,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于2019年1月1日,本集团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下表。

  人民币元

  注:本集团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原持有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部分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于2019年1月1日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调减人民币4,476,082.68元,同时相应地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674,305.86元,调减其他综合收益人民币3,801,776.82元。

  于2019年1月1日,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损失准备调节表如下所示。

  人民币元

  财务报表列报

  本集团按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6号文件”)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财会6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同时明确或修订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递延收益”、“其他权益工具”、“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的列报内容,调整了“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列示位置,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列报内容。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月,本集团之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于中国惠州市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智慧车载系统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已实际出资人民币10,000,000.00元。

  2019年4月,本集团之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于中国惠州市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博精机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已实际出资人民币8,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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