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3号)的核准,华阳集团以每股人民币13.69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73,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000,739,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59,87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8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45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0,321,364.14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595,166,052.27元,2019年度使用人民币115,155,311.87元。

  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30,538,635.86元,经批准转出以现金管理方式进行理财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30,000,000.00 元,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129,658,624.77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因素的净额分别为人民币1,967,953.62元和人民币27,152,035.2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155,311.87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工业研究院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专用账户进行现金管理。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2,330,000,000.00元,其中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130,000,000.00元,已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2,200,000,000.00元。本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分别于2018年10月25日和2019年8月15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人民币350,000,000.00元和人民币25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