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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为6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62,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业务连带责任担保,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34.34%。2020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

  上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银行实际授信期限为准。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期限和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债权人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30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2号

  法定代表人:曾仁武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壹佰万港币

  经营范围:车载信息娱乐系统及配套功能模块(国内外各制式数字电视、数字广播、汽车总线盒、导航模块、无线充电模块、蓝牙模块、WIFI模块、NFC模块、无线通讯模块、3G/4G/5G等模块)、汽车空气调节控制设备及零部件、胎压监测系统及零部件、热管理控制系统及零部件、汽车安全驾驶辅助设备及零部件、间接视野装置及零部件、车载仪表及零部件、车身控制系统及零部件、车载总线网络系统及零部件、车内及车际通讯系统及零部件、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及零部件、汽车智能中控台系统及零部件、告警控制系统及零部件、门窗灯光控制系统及零部件、汽车电子装置及零部件、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及零部件、车联网系统及其配套设备(T-BOX、HUD、显示模组等)、车用雷达、传感器、交互控制盒、保险杠、摄像头、平板电脑、工装、模具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产品测试;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635,937,633.37元,总负债974,215,867.97元,净资产1,661,721,765.40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84,730,930.31元,营业利润-28,532,065.21元,净利润-4,454,570.14元。(已经审计)

  (二)公司名称: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2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区4#厂房

  法定代表人:李道勇

  注册资本:港币壹亿陆仟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音响、各类CD/VCD/DVD录放机芯及其配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及其零部件和组件)、镭射头(激光头)及配件、机械设备、自动化和半自动化设备、工控配件及工模具、投影机及其部件、光电类节能减排产品、LED系列产品、汽车电装类产品、微型特异电机、微型线圈类产品及其配件、通讯产品部件、手机零配件、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卫星导航定位接收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电工和照明系列产品以及照明工程、节能工程的设计、安装和维护。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75,294,197.14元,总负债124,362,160.54元,净资产250,932,036.60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4,753,636.73元,营业利润6,821,475.75元,净利润9,668,176.28元。(已经审计)

  (三)公司名称: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29日

  注册地址: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1#厂房

  法定代表人:吴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8,400万元

  经营范围:数字录放机、高密度数字光盘机用关键件、移动通讯系统交换设备、手机及手机部件、移动便携式计算机、网络设备、汽车电子产品、汽车摄像头及记录仪等系列产品、LED背光及照明电路、电路板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5,199,444.17元,总负债22,697,199.16元,净资产152,502,245.01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4,557,267.13元,营业利润-1,615,832.65元,净利润-156,085.66元。(已经审计)

  (四)公司名称: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6日

  注册地址: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区

  法定代表人:陈世银

  注册资本:人民币21,506万元

  经营范围:LED芯片、LED封装、LED模组、LED光源、LED灯具、驱动电源、智能控制系统、各类电工产品、卫星导航定位接收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加工及销售,照明工程、节能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36,192,013.67元,总负债54,414,766.57元,净资产181,777,247.10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804,538.46元,营业利润-6,758,064.19元,净利润-6,968,056.37元。(已经审计)

  (五)公司名称: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25日

  注册地址: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区5#厂房

  法定代表人:刘斌

  注册资本:港币贰亿伍仟肆佰捌拾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关键零部件、通讯及消费电子精密零部件、工业控制及安全控制精密零部件、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配件、镭射头(激光头)及配件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82,812,175.39元,总负债187,487,587.23元,净资产495,324,588.16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3,526,301.05元,营业利润68,051,443.37元,净利润60,552,165.66元。(已经审计)

  (六)公司名称:华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6日

  注册地址:FLAT/RM 1718 17/F TOPSAIL PLAZA 11 ON SUM STREET SHATIN

  注册资本:港币伍佰万元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物流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76,021,988.71元,总负债28,413,792.31元,净资产447,608,196.40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2,763,641.76元,营业利润4,266,465.45元,净利润4,266,465.45元。(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与有关债权人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担保合同来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315,3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30,874.93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能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行为风险可控。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增加流动资金信贷额度储备,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证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经过充分的了解,认为被担保公司均具有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及华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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